企业出租包装物获得押金收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企业出租包装物获得押金收入,乌鲁木齐财务代理能否应交纳增值税我厂是啤酒消费企业,近因由于产物销路不顺畅,形成局部设备及酒瓶、酒桶等包装物闲置。为了充沛应用现有设备,我厂拟将这些包装物出租给其他酒厂使用。我厂向其他酒厂出租酒桶获得押金收入,能否应该交纳增值税?由于我厂常常遇到包装物的核算成绩,请咨询对日常发作的出售、出租、出借包装物的业务应该如何核算?
答:包装物普通分为以下几品种型:
1.在消费进程中用于包装物资并作为物资组成局部的包装物;
2.伴同物资出售,但不独自计价的包装物;
3.伴同物资出售并独自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售给购置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关于前3种包装物,如啤酒瓶随啤酒一同出售,属于物资销售范围,因此不管能否独自计价,都应该随物资销售交纳增值税。
关于第4种状况,即出租或出借给购置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如啤酒厂将酒箱出租给购置单位,在收取包装物押金时,次要有3种方式:一是包装物不作价随物资出售,而是收取押金,以便收回周转使用包装物;二是既作价伴同物资出售,又别的收取包装物的押金;三是包装物不作价伴同物资出售,而是采纳出租出借方式,在收取租金的根底上,再收取包装物押金。征税人向购货单位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的销售额,应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详细成绩的规则>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则予以确定,即征税报酬销售物资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独自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末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物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以上就是乌鲁木齐代理记账所包含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想要乌鲁木齐营业执照代办的客户更深一步的认识公司。经过以上描述相信大家对这乌鲁木齐财务代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需要咨询欢迎您来电咨询或是来公司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