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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财务代理告诉你承受开具不标准发票的企业会受罚吗

日期:2020/09/08   浏览次数:0次  关闭  来源:www.xjchcw.com
    乌鲁木齐财务代理告诉你承受开具不标准发票的企业会受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法规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法规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法规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法规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法规保管发票的;
未按照法规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一)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三)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

(四)自行填开发票入账;

(五)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因此,对取得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接受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大家对乌鲁木齐财务公司介绍的资讯有任何疑惑,可以与我们进行沟通交流,我们会在以后带来更多乌鲁木齐代理记账精彩资讯!我们会在后续精心准备更多有关乌鲁木齐营业执照代办的内容,如果不想错过,收藏我们的网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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