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崇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欢迎致电18690819616   
联系电话:13609996737
NEWS CENTER财税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动态>财税新闻

乌鲁木齐代理记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交纳土地增值税吗

日期:2020/06/16   浏览次数:0次  关闭  来源:www.xjchcw.com
    乌鲁木齐代理记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交纳土地增值税吗

答:一、获得土地环节

    开发商品房等运营性用地,以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次要触及契税、印花税。

    1、契税应征税额=土地成交价钱×适用税率(3%-5%),广州为3%

    2、印花税应征税额=应征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5%

    根据:契税实施方法、印花税暂行条例

    二、建立开发环节获得建立用地规划答应证、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施工答应证后停止施工,次要触及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土地使用税应征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税额

    注:规则,获得预售证后不再交纳土地使用税,将商品房转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域留意本地规则

    2、印花税罕见的合同如下:

印花税税额=建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修建装置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借款合同金额×0.05%

    三、销售环节
获得预售证后停止预售,需预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增值税别离要在预征和实际开发票清算两个环节交纳。

    注:《修建工程施工答应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或修建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修建工程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2、都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中央教育附加

预征及清算时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根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缴城建税(7%或5%或1%)。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中央教育附加(2%)。

    3、土地增值税(预缴)上面就是文章中心的介绍,现在大家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继续浏览本站相关乌鲁木齐财务记账的文章,乌鲁木齐财务代理记账公司温馨提醒:我们应该要注意的就是,在我们选择上有保证,如果是没有很好的服务,这样的话我们就一定不要选择。


相关文章

CONTACT US

 

联系崇汇:18690819616


总公司地址:新市区长春中路澳龙广场B座9楼
各分公司地址:
1、伊犁:伊宁市山东路金茂新天地A座17楼1713室 
2、哈密:哈密市伊州区环球国际综合楼16楼1606室 
3、喀什: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7楼710室
4、阿克苏: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辉煌大酒店11楼1108室
5、昌吉: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9楼915室
6、阿勒泰: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99号5楼506室

7、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华凌市场北区汽车城直排17栋北侧2楼



网站主页 | 关于我们 | 产品中心 | 新闻动态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Copyright ©  www.xjchcw.com 新疆崇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致力于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记账、报税、金融一体化的服务平台。

热门搜索:乌鲁木齐财务代理,乌鲁木齐营业执照代办,乌鲁木齐代理记账,乌鲁木齐财务代理公司

                 

扫一扫关注新疆崇汇财务微信公众号

技术支持:新疆崇汇众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